2026年1月4日,廖鸿程主任就“乾成复杂争议解决工作示范团”发展办法进行了宣讲。近几日征询意见期间,我们收到了很多同事关于“示范团”的问题。大家对这一创新机制的关注与热情,让我们深感鼓舞。为回应各位同仁的期待,现就大家集中关心的问题梳理解答如下:
答:协作、赋能、品牌、共赢。
为应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深度变革与专业化竞争,示范团旨在系统整合本所专业资源、搭建高效协同机制。通过结构化赋能与标准化建设,推动律师专业能力、客户服务水平与市场影响力的整体提升,最终实现律师个人成长与律所品牌发展的双向促进。
乾成律所的规模化目前已经取得显著成果,在持续规模化的过程中乾成始终坚持以专业为根基。示范团的设立也旨在紧密围绕乾成“高质量规模化”的发展方向,确保在律所规模持续扩展的同时,专业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标准持续强化。
答:标杆、试点、平台。
示范团是律所内部设立的创新协作平台与专业化建设试点。它致力于构建分类分层的发展体系,让不同阶段的律师均能找到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在协作中提升专业深度与市场广度,共同塑造乾成在复杂争议解决领域的领先地位。
答:归位、精准赋能。让不同阶段的律师获得最需要的支持,让不同风格的律师做自己最适合的事,让不同禀赋的律师发挥自身最大的优势。
A类(授薪律师):示范系统化培养与专业进阶路径。通过标准化流程与梯度式训练,展现青年律师在团队支持下的快速成长模式。
B类(协作骨干):示范专业协作与独立发展之间的有效平衡。通过平台协作机制,体现律师在保有执业自主性的同时,依托体系获取稳定案源与专业支持。
C类(资源合伙人):示范资源整合与团队引领。通过政策赋能与品牌共建,展示资深律师如何实现从专业服务者到平台建设者的角色跨越。
三类成员共同构建“专业支撑—协作共赢—市场引领”的闭环发展生态。
答:实际支持与品牌引领并重。
对A类:提供系统培训、案件参与机会与职业发展指引,助力专业基础夯实与成长加速。
对B类:通过年均约30万元的协作案源保障(挂牌模式)、高质量线索开发支持、标准化协作流程,降低独立执业初期的市场压力,提升专业专注度。
对C类:除享受管理政策优惠外,还优先匹配优质律师协作资源,并参与律所战略活动,助力其从“执业者”向“组织者与赋能者”进阶。
答:在承担更高绩效目标与更多协作责任的同时,也享有更突出的平台支持与品牌共建机会。具体表现为更优的管理政策、优先的协作资源匹配,以及更深入的律所战略参与度,推动合伙人从个人执业向平台引领者转型。
当然,律所会在制度设计上严格秉承公平原则,C类合伙人同样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在创收和品牌建设上对于律所有更多的贡献,严格执行权责对等。
答:可以,且我们鼓励合理流动。示范团建立了明确的成员发展与流动机制,律师可根据自身成长阶段、专业方向及执业规划的变化,在达到相应标准后申请类别调整。
例如,A类成员在积累足够经验后,可申请转为B类;B类表现优异者可向C类晋升。流动机制旨在支持律师在职业发展不同阶段都能获得最适合的支持路径,实现持续成长。
答:权利的背后是责任。加入示范团意味着更严格的作业标准,更系统的协作纪律,在共同达成目标时,可能会丧失一定的“自由”。
示范团实行更严格的专业标准与协作纪律,例如案件流程标准化、定期工作报告、客户沟通规范等。这些要求旨在以更高标准保障服务质量、提升客户体验,最终使每位参与律师在规范中实现专业跃升与职业发展。
答:当然不是。
示范团是一个试点、一种协作模式。它不排外,反而绝对包容。
它是律所多项发展举措之一,旨在为有意愿深度参与协作、追求专业化成长的律师提供多一个选择。律所同样重视并支持各类律师在不同赛道上的发展,共同构建多元共生的执业生态。
律师行业和作业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不同律师的阶段不同,目标不同,重心不同。我们欢迎更多伙伴加入示范团,但是没有加入示范团,也绝不意味着不优秀。
答:我们希望通过示范团的试点,形成一种高标准专业化的作业方法,一种灵活又紧密的协作共赢模式,最终凝聚成具有乾成特色的执业风格与发展路径。
我们也期望通过示范团的实践,探索出一条可持续的律所专业化、协作化发展路径:为青年律师提供系统培养与资源支持;为成长阶段律师构建稳定、优质的协作网络;为资深律师搭建资源转化与品牌输出的平台;最终形成人才培育、专业提升、市场拓展三者良性互动的生态体系,塑造行业协作新范式。最终推广到全所甚至向行业推广。
答:A类主要通过招聘与所内选拔,需经过笔试、面试与试用期。B类与C类以所内律师申请为主要途径,辅以协调委员会的协商与邀请,经综合评估后确定。
具体细则,明天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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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团不仅是一个机制,更是一次面向未来的组织实验。我们期待与有志于专业深耕、协作共进的同仁一起,共同打造法律服务的新范式,在协作中成就彼此,在专业中塑造未来。
专业之路,乾成相伴;协作之桥,由此通达。

